长汀县濯田镇巷头村的百年古碑 见证长汀的生态保护

2016-09-20 23:14 未知

  长汀县濯田镇巷头村的百年古碑 见证长汀的生态保护

长汀县濯田镇巷头村的百年古碑

  长汀县濯田镇巷头村的百年古碑“禁水口碑”

  在长汀县濯田镇巷头村立有一块百年古碑,碑文的字迹虽已是斑斑驳驳,但仍然无声述说着当年的生态故事。

  这块立于清乾隆元年 (公元1736年)的保护水口石碑,迄今280年。碑全文如下:

  乾隆正元年四月二十六日,濯田林坊村水口头,被洪水冲破河坝大堤,全村及邻居村的大片粮田、庄稼淹没,部分家庭房屋被冲塌,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。为此林坊村村民,团结一致克服困难,多方筹资,重新建筑大堤,修复河坝;种樟树、枫树、荷树等防洪树林,并立下严禁规定,凡本乡邻居亲友和本村村民,都必须遵守村规民约,保护水口头的一草一木。不得在水口头地段处放牧、割草、砍树、严禁森林内玩火、挖土、铲草皮、开荒造田、搭厂,违背者轻则罚种树五十棵包成活,重则杀违者家猪,分配各户以此为戒并罚种树壹佰棵包成活。

  从碑文中可以看出,该碑类同今天的村规民约,是禁伐林木的封山碑。古时没有专门的森林法,禁伐林木大都靠民间约束。在长汀民间素有栽培、封养“水口林”、“护村林”的良好传统。由于有了石碑的禁约,护林的条款得以贯彻实施,村民们谨遵祖训,自觉遵守,一直传承至今。先人在200多年前就把生态保护视为自觉行动,这个好做法至今仍值得借鉴和推广。

  自从有了禁水口碑,当地老百姓从不乱动 “水口林”里的一草一木,封山育林代代秉承,植绿、爱绿、护绿行为蔚然成风,百年古碑起了很好的约束教育作用,教育后人从善如流,保护好生态家园。为保护自己家园免受洪水之患,当地村民沿着濯田河、汀江河两岸种植了大量的樟树,绵延成林,生态护岸,林茂粮丰,好生态使濯田成为名符其实的“鱼米之乡”,濯田也被誉为 “长汀的小江南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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