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汀州镇全体居民的一封信

2020-02-23 23:51 长汀县融媒体中心

各位居民:

您好!我县从2月19日起允许大部分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营(产),复工复营(产)不等于放松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阻击和对人员的管控。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,根据各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,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并继续配合做好防控工作。

一是不参加集市、灯会、庙会、各种民间群体性活动等集会,减少探亲访友和到人多的地方。

二是加强个人防护,勤选手,不要随地吐痰;避免到密闭、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群聚集的地方,外出必须佩戴口罩,并及时更换;多用流动的水、肥皂、洗手液等洗手。

三是不要购买活禽和野生动物,避免接触畜禽、野生动物的排泄物和分泌物,食用禽肉蛋奶时充分煮熟。

四是自1月8日以后,从湖北返乡回汀人员(含有湖北旅行史人员)和1月16日以后除从湖北省外的其他外省地区返汀、来汀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,应主动到社区做好信息登记,接受社区和卫生健康部门的健康管理,早晚测体温,并避免去人流密集场所,主动在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,14天内不与外人接触。如您出现发热、咳嗽、胸闷、气促等呼吸道症状应佩戴口罩前往汀州医院接受治疗。

五是在疫情防控期,需要接受隔离治疗、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、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,请积极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落实就地隔离治疗措施;拒绝配合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。

六是不参与聚餐,不到各餐饮店聚集请客吃饭。

七是KTV、各类培训机构、儿童游乐园、网吧、美容店、按摩店、足浴店、健身房等经营主体继续暂停营业,恢复营业或开放时间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知为准。

八是在疫情防控期,不散布谣言、哄抬物价、欺骗消费者,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,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感谢您对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配合!祝您万事如意!幸福安康!

中共汀州镇党委

汀州镇人民政府

2020年2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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