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慈明断洞房杀夫案

2017-05-21 21:55

南宋绍定末年,汀州长汀县令赵明汝年事已高,将致仕回乡,朝廷已委派宋慈为长汀县令,十日后将从南昌来汀赴任。连日来,县衙上下人等都为新旧交接之事忙碌着。

 

一日早晨,一名叫苏三的人跑到县衙来报案:离城不远的三里坪村有孟家讨亲,本是一件喜事,谁知酒后客散,三更时分新郎突然死在床上。发觉后,一家人号啕大哭,新娘子脸色刷白,不知何因。

 

老县令赵明汝一听事关人命案件,顾不得将致仕回乡,立即与县丞严必修带着仵作皂隶前去白家验尸。

 

仵作验后报道:禀老爷,死者口歪舌紫,脸色青白,系中毒身死。

 

赵县令回到大厅提问新娘,看她善良端庄,吓得全身打颤,不像是个新婚之夜毒杀丈夫的凶手。县令便叫大家退下,独把新娘与县衙文书留下。县令温声问道:我且问你,你要从实回话。你刚拜堂成亲,洞房花烛夜,想来没有什么仇怨,新郎究竟怎样死的,只要你说出实情,本县当秉公处理。

 

新娘看县官口气温和,便边泣边诉:“民女名叫白兰花,昨天未时左右到达孟家,以前从没有来过。新郎怎样会死,民女也想不出道理。你们俩见过面,谈过话吗?是何人给你们做媒的?他到过民女家一次,阿妈叫民女出来斟茶,民女斟完茶后便进去,彼此并没有谈过话。过后爹妈提起这桩婚事征询民女意愿,民女就依从了爹妈的话,同意了这桩婚事,至于是谁作媒介绍的,民女不清楚。”

 

赵县令又问道:“拜堂后新郎曾进房吗?是什么时候?”

 

白兰花答道:“天将黑时,听见外边客人上席,婶娘端了食物进来说:‘兰花,你也饿了,这面碗鸡要你两口子吃,这是规矩。’婶娘走后,民女朦胧间看到窗外有个影子进来,在桌边站立片刻又走出去了。只因民女头上遮着头盖,看不清楚他的面庞。”

 

“你们新婚同床,总有话说,得老实交待清楚。”

 

“新郎进房来掀我的头盖道:‘兰花,这面碗鸡我们一同吃吧!’民女不想吃,便没有回答。只见他喝了几口汤,并自言自语地说,我喝醉酒了。说完就自已脱衣上床,等民女脱衣上床,他已睡着,没有谈话。”

 

“他死前情况怎样,总不可能是睡着无声无息地死去。”

 

“睡了没多久,民女发觉他翻来覆去,口里哼哼唧唧着说,好难受!民女起身一看,见他脸色大变,汗出如浆,口吐白沫。民女吓坏了,慌忙打开房门喊救人,等家中人进来,他已不会动弹,已气绝身亡。”说到这儿,兰花不由哭出声来。

 

“莫哭,莫哭,本县问你,你以前曾和别人谈过婚姻吗?”

 

 兰花一时不知如何回答,只是俯首说:“没……没……”,因为她年方十七,一向都在家中烧火、洗衣、养猪,很少和外人接触。

 

接着,县令又提问了死者的父母,老人家回道:“儿子身体一向健旺,怎么一进新房就会死去,莫不是和这媳妇前世有冤!”接着又说:“她……她是个扫帚星,克夫命呀!”

 

再提审死者的婶娘:“鸡是你端进房的,是谁放毒,或者说有人唆使你放毒,故意陷害于她,如不老实交待将动刑受苦。”

 

婶娘哭道:“民妇先前并不认识她,与她无仇无恨,我怎么会放毒?我不曾生养,把侄儿视作亲生。老爷,民妇冤枉啊!”

 

赵县令与县丞观察新房,见桌上那碗面碗鸡犹在,即命呼狗来吃,不久立毙。县令嘱将死者入棺而不钉盖,候再检验。把“犯妇”兰花与婶娘上枷,押回县衙。

 

是夜赵县令召县丞磋商。因他即将致仕回乡,意欲县丞办理此案。县丞严必修是个老官吏,素以办案“快刀斩乱麻”著称。此时心中存了个小九九,本就想在新县令宋慈上任前展示自己的才能,听老县令如此说,正中下怀,便一口允承了下来。

 

翌日,县丞严必修开堂,传来死者父母、报案人苏三、地保孟老四,在狱中提出“犯妇”兰花与婶娘。堂上两边皂隶,吆喝助威,吓得兰花浑身颤抖。

 

严必修叫开了兰花的枷,问道:“新婚之夜,应该两情融洽,为何竟谋杀亲夫?”

 

“民女……民女没有谋杀亲夫。”

 

严必修一拍惊堂木,喝问道:“已经验明死者口歪舌紫,脸色青白,鸡中有毒。房中又只有你两人。证据确凿,岂容你抵赖?”

 

“大老爷,我和他只见过一面,无冤无仇,怎会害死他?况且我父母作主,自己愿意嫁给他的。”

 

“看你娥眉杏眼,颇有姿色,难道无人勾引吗,到了县衙大堂,你还是老实招供了吧,免受皮肉之苦。”

 

兰花回答道:“民女平日多在家中做事,有时出门下田也与父兄同去,实无勾引情事,大老爷,你可要有真凭实据啊,不能冤枉民女啊!”

 

严必修一听,双眉倒竖,吼道:“好一张利嘴啊,看来本就是个刁妇。哼,大堂之上,你想隐瞒抵赖,可打错主意。我再问你,为什么洞房之夜要谋杀亲夫,用的什么毒药?”

 

兰花泪流满面,高声喊道:“大老爷,民女确实冤枉啊!”

 

严必修又问死者父母:“你们可知道她以前曾和谁家谈过亲,曾有谁常和她家有来往?”

 

“这可不知道,只听说她做事很勤快,人都夸她,只是我儿在酒席上还好好的,一进新房就死在床上,不知谁放的毒?”

 

县丞严必修又问报案人苏三:“为什么他家里人不来报案,而是你来报案,你和他家是何亲故,如此关心?”

 

苏三答道:“小民与他家是邻居,因见他全家都恸哭在房中,事关人命案子,怎能无关呢?”

 

再问婶娘:“面碗鸡她的家娘不端,却要你端?放毒的事肯定与你有关,如不实说,当判你与犯妇同罪。”

 

婶娘吓得连连叩头道:“大老爷啊!民妇冤枉啊,民妇一向待侄儿视如亲生,岂会狠心放毒,可也没见谁放毒啊?”

 

县丞严必修问来问去,不得要领,心里烦躁,便一拍惊堂木,指着兰花道:“房中只你二人在场,新郎死在床上,人证物证俱在,你不招,那就尝尝苦刑的滋味,或许你就老实肯招了。”说完,他抓起一支刑签丢在地上,喊声“上刑”。但见两个如狼似虎的皂吏冲上前来,把兰花十指上了夹。俗话说“十指痛人心”,钳夹一抽紧,只痛得她如针刺心肝,额上滴滴汗珠如豆,一霎间便晕了过去。县丞方才叫松刑。皂隶在这兰花脸上喷了些冷水,好一会才苏醒过来。

 

县丞瞪着眼斥道:“白兰花,到了县衙大堂,怎容你抵赖,你招还是不招?”

 

秀兰十指紫黑,疼痛难忍。县丞的话她听不清楚,只觉得两耳轰鸣,好久都答不上话来。

 

县丞见了,大怒,又吼道:“大刑伺候。”

 

两个皂隶抬上一盆火炭,里面烧着两把火红的烙铁。兰花看了全身都凉了半截。她想:“这是前世的冤债,招也是死,不招受尽苦刑也是死。”她横下一条心,大声回答道:“看来只有做个冤死鬼了!我招就是了,是我毒死的!”

 

县丞严必修狞笑道:“你用什么毒药,什么时候放的?”

 

兰花只听说过砒霜会毒死人,就说:“是用砒霜,没有旁人的时候放在鸡汤里。”

 

“你为什么要毒死他?”兰花实在说不出原因,便低头不语。

 

县丞见她不答,也不去理她,当堂判道:“杀人偿命,法不徇情,既然招认,你就在供词上画押吧!”

 

兰花心如铅铁,撑起身子在“口供”记录上面连画了三个圈圈。县丞一声“退堂”。狱吏上前给兰花戴了枷,把她打入死牢里。

 

县丞严必修向县令禀报了审案经过,赵县令心有疑虑,他思考再三道:“人命关天,不可草率,可将案情如实上报,等新县令上任后再行定夺。”

 

且说报案人苏三与孟家隔邻,先以捕蛇为业,后做起贩牛生意,颇有资财,却爱好女色。他原配毛氏是童养媳成婚,由于姿色平常,为人老实,苏三嫌弃,婚后一年多就诬其不贞,一纸休书把她逐回娘家。苏三往赣南诸县贩牛,赶回汀城出售,常住于营背街金沙河畔的悦朋客栈。

 

客栈老板娘柳红英虽年近三十,却白皙娇好,眼睛水灵,擅长炒炖牛肉,卤腊拼盘,更善于招徕宾客,故生意做得红火。

 

她原是苦弥岽下山里人,随夫来到城里开客栈,不到一年,丈夫征调南疆服役。此后,单靠红英独立撑持门店。苏三做牛贩生意,有时滞销,便也自宰牛出售,有时便宜赊卖给红英加工,方便顾客。闲着无事也帮红英做引起粗活,红英对他颇有好感。

 

悦朋客栈原是旧房,年前典来装修的,今老房东去世,欠下债务,后代要将房产卖掉。一日,红英对苏三试探道:“苏老板,这房子我想买下,只是还差点款项不敷,不知苏老板能否代借我一些银子吗?利息按月照付。”

 

苏三对她早已垂涎三尺,便赶快拿出银两包袱道:“这里有买牛的银钱80两,先借与你,算什么息?待你有钱还我就是。”

 

红英很是感激。当夜,红英炒了几盘菜,亲自陪苏三喝酒,边喝边谈,两人都有醉意。

 

苏三挑逗道:“你很难得,丈夫出门一年余,没人敢进你房间半步,你难道真的不感寂寞?”

 

“每天累得腰酸腰痛,哪里还懂得什么寂寞。”

 

苏三看她酒后两颊红晕,饶有春意,便轻声道:“我能进房一步吗?”

 

红英望着他佯嗔道:“你不怕打就进来。”

 

“你不关房门,我就敢进去。

 

 是夜二更过后,房客都已睡静。苏三悄悄摸到红英房门口,见房内尚有烛光,一推门,果然末关。他便大胆进房,把门关了。这一夜,久旱逢甘雨,一对男女,自是情意浓洽,相识恨晚。自此成为露水夫妻。“世间没有不透风的墙”,时间久了,桃色新闻便传扬开了。

 

二年多后,红英丈夫自南疆回来,以战功封为偏将,因作战时大腿受伤,调回长汀兼管缉盗之职。一对情人虽然情意尚存,却没有机会接触,于是红英便劝苏三另找一个年青的妻子。

 

 白兰花长得清秀娴静,在于县西村算是个美女。苏三早已垂涎,曾托人说亲,愿出90两白银为聘金。由于苏三有“艳事”传闻,兰花父母均不同意。

 

有次苏三、兰花在田坝相遇,苏三赠金戒指为铒,不料兰花看都不看,忙转身快步走回家中。不久,她受聘给孟家。这使苏三感到恼火,心里忿恨。

 

婚前,苏三曾找孟清,说他与兰花家先有谈婚,不应夺人之爱,孟清道:“婚姻全凭缘份,怎能说是夺人之爱?”

 

“我愿送你白银50两,劝你把这婚事退了,别找一个俏婚妇。”

 

孟清大怒道:“你有钱不要摆阔气。”

 

气得苏三挥着拳头骂娘,被个白头樵夫听到。这是一条线索。只是县丞严必修没有深入查访,凭主观判断,岂能不造成冤案!这是后话。

 

新县令宋慈不日上任,赵县令已告养回家。县丞谒见宋县令,不免谈到“新娘毒死新郎”一案。

 

宋慈关心民瘼,当天就调了案卷、验尸记录,发现了不少疑点。

 

翌日,宋慈派出亲信随从到事发地三里坪和兰花娘家于县西村暗中查访,自已亲自带着衙役、差隶、仵作到三里坪再次开棺验尸。

 

到了三里坪,由于这段时间天气较冷,故开棺后察看尸体尚未腐烂,只是臭气难闻。宋慈命抬出坪中检验,周围站着不少人观望。仵作喷过烧酒,几个衙役把尸体抬在谷笪上反复认真检验。

 

宋慈问仵作:“是否砒霜致毒?还是其他毒药引发致死?”

 

仵作认真验过,答道:“不是砒霜,因仍无血,也不是断肠草,因腹脐肛门无血;尸体青白,舌头与双手黑紫色,要开腔检查。”

 

宋慈乃亲自检验一遍,并道:“据前次验尸记录,有一只大狗将放毒鸡肉与汤食尽,二刻钟全身痉挛而死,找出这只死狗来。”不久,孟家人将已埋土的死狗拖来。

 

宋慈命仵作先将胸腹部毛剃去,明显颜色呈青白而带有紫色斑点,再剖开胸腹腔,胃内有鸡肉糜烂残渣,细验后发现有蛇腥气。

 

宋慈乃入屋私问死者父亲道:“此地有以捉蛇养蛇为业的人吗?”

 

其父答道:“有,隔邻苏三,”即报案人。

 

此时派到三里坪调查的吏员来报:“报案人苏三忙于打探消息,事有可疑。”

 

宋慈命吏员在苏三近邻带一老年妇女来问话,宋慈与老妇闲谈约四五刻钟,然后让她回家。

 

宋慈随即派人暗里跟着,看有谁找她问话。果然苏三到她家中,询问宋慈问话情况。宋慈便迅传苏三到来问道:“你当时报案是怎样报的?”

 

苏三滚瓜烂熟又说了一遍。宋慈瞪着眼睛看了他一刻,却不再问讯,看他虽然故作镇静,脸上却皮肉颤动,惊恐不安。

 

宋慈便命搜查其家,搜出毒蛇20条,蛇毒1瓶。

 

宋县令已经心中有数,便命本村地保孟老四上前问道:“你应该有有去孟家喝喜酒,可曾看见苏三,他中途有没有离开过席位?你要如实讲来,如有包庇,其罪不赦。”

 

“禀大人,苏三确有来喝喜酒,还与我同桌;但觉得他精神恍惚,中途确曾离开过席,好似无心喝酒。另外,我还发现村后一个小鱼塘,大小鱼都死光了。”

 

宋慈命衙役数人前往小鱼塘将水放干,寻找有无什么物证。二刻钟后回报,在塘底搜出小瓷瓶一个,与苏三家中搜出蛇毒瓶子一模一样。至此,所有证据都指向报案人苏三。宋慈便在孟家门口传言,如有人知道苏三情况,前来揭发作证者赏银十两;知情不报者,犯包庇罪,判处坐牢监禁。然后宋慈一行押着人犯苏三回衙,关入单人囚牢。

 

几天后,去于县西村调查取证的已回,并带来兰花胞兄,呈申冤状。去营背悦朋客栈附近调查取证的也陆续取证回衙。宋慈遂定于寒食节那天开堂审判洞房凶杀一案。

 

开审这天,宋县令主审,主薄古采英、县尉陈正夫陪审。县丞严必修及仵作一旁听审。宋慈先叫白兰花上堂,除去枷镣,再传兰花胞兄上堂道:“白令明,你的申冤状,我已看过,你再陈述一遍。”

 

白令明下跪下道:“胞妹兰花确实冤枉!她年方十八岁。胆小怕事。她的婚事,是由我父母作主,她自己亦表示同意。往日孟清来我家,只见过一面,无仇无恨,何以新婚之夜,兰花会毒死新郎?县衙老爷既没有到我村调查,也没有去调查三里村孟家有无仇人,就一审定案,我白令明愿以生命担保我胞妹决不会新婚之夜无缘无故毒杀新郎。请青天大老爷审清案情,以免滥杀无辜,造成冤案。请大人明察。”

 

“孟家提亲之前,还有谁家来你家提过亲,有无本村人与你妹频繁往来?你得说实话,方能救你妹一命。”

 

“有牛贩子苏三来提过亲,肯出90两白银为聘礼,还说等到我大婚时他还会尽力帮助。“苏三愿出90两,你父母为何没有答应他?”

 

“婚姻要靠双方自愿;总得要妹妹自己愿意方可。苏三虽有钱财,但他年龄比我妹大十来岁,更主要的是他在西村名声不好,曾骗奸过杂货店的女儿,又和古家媳妇打得火热,故好人家女子谁也不肯嫁给他。”

 

宋慈道:“你讲的如果不是实话,要判诬告罪,下去吧!”

 

 接着又提问悦朋客栈女老板柳红英道:“你开客栈的资金是否苏三所出?据调查,你曾和苏三同居过,得了多少银两,按实说来,本县当酌情处理。”

 

柳红英自知有错,据实道:“民妇夫妻上城开客栈,全是丈夫筹措资金。丈夫被调南疆出征后,苏三来住店,因买店时民妇向他借得白银80两。民妇并没意思勾引他。一夜酒后,他偷进民妇房中,民妇无力抗拒,就糊里糊涂做下了蠢事。此后来来往往,有过一段时间,,这是实话。但民妇并非卖身自贱。自丈夫归后,他不敢来,从此再没有纠葛。”

 

宋慈又传白头老樵夫上堂问话,老樵夫陈述苏三某日曾与死者孟清争执的原话。

 

宋慈道:“据重新验尸,是蛇毒致死。三里坪村只有罪犯苏三养毒蛇。现请主簿宣读重新验尸及调查的经过。”读毕,提案犯苏三上堂。宋慈问道:“现人证物证俱在,你尚有何言?”苏三无话可说,面色灰白,遂命画押。

 

宋慈判道:“罪犯苏三好色,为争娶兰花不成,忿而用毒液谋杀孟清,罪大恶极,处以极刑,候呈州守批复执行。红英与罪犯勾搭成奸,罚白银100两为孟家治丧之用。兰花无罪释放,由其兄带回家中。白兰花,只是本县要问,你为何画押时连画三个圈圈。”

 

兰花上前跪拜谢恩。然后道:“天冤枉人,有神不灵;地冤枉人,有地无门;人冤枉人,无罪受刑!”

 

宋慈听着,眼瞪严必修训斥道:“为官执法者要首重证据,查明事实,分清是非。尔为官二十多年靠酷刑逼供,造成冤案,停职候参。仵作验尸马虎应付,判坐牢半年,以示儆戒。”经此一案,汀城百姓无不称誉宋慈为宋青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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